发布于2026年5月25日,Synergy Audit
采购量奖励的会计处理规则
买方和供应商常常将采购量奖励错误地计入当期其他收入和费用。
根据会计条例(PBU)9/99,如合同约定买方满足合同规定的条件即可获得折扣,卖方应按扣除合同约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该合同项下的收入。所有折扣均应考虑在内,无论其以何种形式给予。
根据联邦会计准则(FSBU)5/2019,企业购入(自制)存货已支付和(或)应支付的款项,在扣除给予企业的全部折扣、让价、扣减、奖励和优惠后计入存货的实际成本,无论其给予形式如何。
因此,对供应商而言,该奖励冲减收入;对买方而言,则冲减存货采购成本。
如有关奖励的单据在年度财务报表批准后才取得,处理方式取决于在财务报表签署日能否获得该奖励的相关信息(PBU 22/2010第2条):
- 如能获得(合同条款和已达到的采购量均已知悉),则属于差错:重大差错通过未分配利润(未弥补亏损)科目更正,非重大差错计入当期其他收入或费用;
- 如不能获得,则不属于差错:该奖励在当期会计核算中反映。

Synergy Audit Telegram频道发布内容封面
更多新闻
会计与财务报告
企业利润税税率变动时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俄罗斯联邦财政部2026年8月20日第121н号令修订了会计条例(PBU)18/02,涉及企业利润税税率变动时递延所得税资产(DTA)和递延所得税负债(DTL)重新计量结果的确认。
Synergy Audit
2026年9月24日